据澎湃新闻,“职业差评师”现象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和餐饮外卖平台,有的利用平台的评分规则和店主对差评的恐惧心理,实施敲诈勒索;有的活跃在QQ等社交平台的群里招揽客户,提供“刷评”服务,如收费替人打压竞争店铺,不到1000元即可购买30个左右的“差评”。

图/21世纪经济报道

“6元一条差评”

记者搜索发现,“职业差评师”团队不仅暗中存在,甚至明码标价地“接活”。

“职业差评师”聊天记录暗示团队作案。受访者供图

记者通过QQ群搜索,找到多个针对某外卖平台的“差评”或“刷评”群,在群里发布“刷评需求”,就会有人私信联系。

一自称“专业刷单刷评”的账号称,其手下有多个刷单群,付钱后当天即可进行刷单,“(外卖)刷销量和带字好评4元一条,量大优惠。

她告诉记者,大多外卖店主找过来都是给店铺刷销量和好评,但如果需要打击竞争对手,刷评团队也可以给竞争对手店铺刷差评,但差评价格为每条6元,且需负担点餐费。对方称,差评会影响刷屏账号的评分,对账号伤害较大,所以价格偏高,但差评对店铺影响较大,“一般刷二三十条就差不多了”,总价不超过1000元。对方还表示,如果一家店购买30条差评,就至少要再给自己刷100个好评,否则他们“没钱赚”。

网上购买“差评”,不到1000元可买30条。

在问及30个差评会对一个美团外卖店铺造成多大的影响时,对方称“大店肯定销量下降很多,小店可能开不下去了”,其还表示,评价内容真实,每个账号只评一次,可分开在一周内进行评价,不会被对方店主或平台系统察觉。

图/东方IC

网友评论:这类缺德的钱也去赚?

你不知道的职业差评江湖:

发一条差评190元,每月流水近10万

据中新经纬此前报道,“职业差评师”刘女士称,他们团队可以给多个平台刷差评,包括目前主流的电商平台、外卖平台以及在线旅游平台。“我们是人工给差评,也就是用真实的账号拍下来确认收货然后再给差评,绝对靠谱、专业,无论什么平台都是190元一条。”

刘女士透露,他们团队有数十人,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接单,有的负责去平台下单,有的负责发展兼职刷手,有的负责更新评论库的内容。”她说,“我们的刷手遍布全国,我接到单子以后再往下派放,价格低了他们也不会干,因为给商家留差评,商家肯定会找过来,没人为了挣几十块钱添麻烦。”

据她介绍,他们给平台商家的差评不仅包括低星和“比较狠的内容”,还包括图片和小视频。不过,刘女士也表示,因为现在平台盯得比较严,一家店一天不能刷太多。“大众点评一家店每天最多能刷10条,某淘和某多多平台合计每天最多刷20单,每家店每天最多刷3-5条,刷太多会被判恶意差评,到时候这些评论会被屏蔽。”她说,“今年以来我们每天完成20单左右,最多一天刷过30单,整个团队流水每月差不多到10万。”

“职业差评师”在贴吧里留言招揽客户。图片来源:百度贴吧

刘女士同时强调,190元只是刷差评的钱,他们的刷手从平台下单的费用需要另付。“拍什么货品客户来定,货品如果客户要的话就到付寄过去,不然我们就扔了。”刘女士还表示,她的客户极少是由于和卖家发生纠纷而报复的,更多是“被黑”店铺的竞争对手。

除了上述情况,还有职业差评师别有用心,专门通过差评来敲诈勒索。根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深圳龙华法院对一差评师团伙进行了刑事判决。这一差评师团伙由7名“90后”组成,他们故意以差评相威胁,对网店店主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最终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互联网平台:谁决定差评删与不删?

商家、消费者、职业差评师围绕差评的去与留产生的利益纠葛,全被抛给了平台。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一些平台对于差评多的店铺和商品,会进行流量限制。但对于不合理差评,则给商家提供了申诉通道,申诉成功后,会给予限定数量的差评删除或隐藏。

事实上,由于评价太过于主观,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对什么是恶意评价、恶意评价应当如何规制进行明确规定,甚至相关规定存在争议。

2019年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月30日发布公告,对《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恶意差评等现象会不会有所抬头?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能否删除差评在电商法立法过程中就已掀起了一场大讨论。

朱巍认为,首先,原则上不能删除。其次,对于恶意的、侵权违法的评价,评价者要承担法律责任,现在网络实名制都落实了,可以按照溯源机制找到他们。

同发布恶意评价一样,删除恶意评价的权力也可能被滥用。

“一旦允许网络交易经营者可以删除用户不利评价,就可能衍生出有偿删帖,或称为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筹码’。”朱巍说。

但如何规制职业差评师?

朱巍认为,应该引入“通知-删除”原则,商家遭遇恶意差评后向平台申诉,即通知平台,平台需要告知发表评价的用户这则“通知”,在透明的规则下删除评价。否则发表评论的人会搞不清是商家还是平台删除了评论,从而无法继续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权。

确定了删除的规则,并不意味着删除的结果会让各方满意,毕竟恶意的标准过于主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在职业差评师、恶意差评等行为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构建一系列弹性规则,既保护平台的信用评价制度,又抑制恶意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澎湃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王峰)、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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