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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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四川本年度乡村振兴“头雁计划”与大学生创业“金种子计划”整合为“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直接资助部分),拟支持项目36个,科技创新“攀登计划”继续单项实施,拟支持项目不少于5个,以上两个计划各渠道共计支持项目共计41个。
一、总体安排
2022年“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主要包括申报、复核、资助、服务等环节。
(一)申报
每个州(市)申报“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项目数量为2-3个。各州(市)团委统筹用好组织化及社会化动员手段进行选拔、推荐,对项目的资质、真实性和质量标准进行把关审核,省青创基金会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上报。科技创新“攀登计划”由省青创基金会重点从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赛事获奖项目中遴选产生、上报。
项目提交时间:2022年6月27日前
(二)复核
中国青创基金会汇总复核各省份推荐项目后,经过既定程序形成支持项目名单和资助额度。
(三)资助
单个项目资助标准:“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2万元;科技创新“攀登计划”5—10万元。
(四)服务
中国青创基金会将联合各省级团委、省青创基金会及有关创服机构,按照组织、资金、金融、课程、导师、活动、孵化的“七个一”的支持体系,对入选支持计划的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提供针对性、常态化的综合服务。
二、申报标准
“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重点资助支持在乡村振兴、带动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模式做法具有特色的毕业2年内大学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具体项目标准参照已发布的《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及工作解读)。
1.扶持对象为返乡下乡创业且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一是本计划指的返乡下乡创业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二是原则上重点支持刚毕业不久(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包括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支持的大学生需为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合伙人等)。
2.项目负责人年龄35周岁以下(含),年龄划分以2022年7月7日为界,即1986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团队合伙创业的,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主要合伙人平均年龄35周岁以下(含)。
3.资助支持的项目是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可参照把握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支持的项目需为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5.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6.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
7.原则上近3年(2019—2021年)已接受青创基金会各类资金资助的项目,如“青创10万+”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可提供其他创业支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积极动员、遴选和推荐优秀青年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申报,依靠各级青年创业联盟等团属青创服务组织和人才社群力量,通过本地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等渠道,按照每个州(市)2个名额进行推报。
2.请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基础审核,将《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无偿资助)项目申请表》word版和盖章版,并将随表附申请人毕业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等佐证材料,于6月27日前报至邮箱(1440464975@qq.com)。
3.项目入选后,由省青创基金会适时建立交流服务微信群,便于后续常态化服务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协调整合政策,争取资金资源,配套相应支持措施,加大培育青年创新创业市场主体力度。
联系人:王琪
联系电话:2482458
申请表:
编辑:康宁卓玛
审核:泽让扎西